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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清迈总领馆关于变更证件收费方式的通知
2019-12-16 18:10

  为给中国公民提供更便捷、更高效的服务,我馆证件收费将于2019年12月16日起,由现金收费改为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。

  如申请人无法采用上述支付方式,也可以采用ATM跨行转账的方式,由我馆提供在中国银行清迈分行开立的公司账号,申请人在本地任何银行ATM机上均可操作,并实时到账。申请人携成功转账小票提交我馆留底。

  收费标准:(一)针对使用微信支付、支付宝支付的申请人,将单笔收取1.2%的手续费;(二)针对使用ATM机跨行转账方式的申请人,在操作时将产生25泰铢的手续费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中国驻清迈总领馆

  2019年1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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