驻清迈总领馆关于变更证件收费方式的通知
2019-12-16 18:10
为给中国公民提供更便捷、更高效的服务,我馆证件收费将于2019年12月16日起,由现金收费改为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支付。
如申请人无法采用上述支付方式,也可以采用ATM跨行转账的方式,由我馆提供在中国银行清迈分行开立的公司账号,申请人在本地任何银行ATM机上均可操作,并实时到账。申请人携成功转账小票提交我馆留底。
收费标准:(一)针对使用微信支付、支付宝支付的申请人,将单笔收取1.2%的手续费;(二)针对使用ATM机跨行转账方式的申请人,在操作时将产生25泰铢的手续费。
特此公告。
中国驻清迈总领馆
2019年12月16日